勸募活動期間所得及收支報告書

社團法人宜蘭縣盲人福利協進會

勸募活動期間所得及收支報告書

 
一、目的:補助縣內其他社會福利及教育文化協會,以及協助本會服務會員急難救助及推展各項符合本會宗旨之福利服務。
二、核准勸募活動期間:自110年1月13日起至111年1月24日止
 
三、許可文號:府社區合字第1110003052號函同意辦理
 
四、募款活動期間收支(項目依單位實際情形調整):
    收入:
    111/01/13~111/01/24 (募款活動期間) 收入 $107900元+利息$0元
    合計 $ 107900元
收入
項目
金額
備註
現金捐款
$ 187300  元
 
信用卡捐款
$     0   元
 
劃撥捐款
$     0   元
 
利息收入
$     0   元
 
 
 
 
合計
$ 187300  元
 
支出(辦理勸募活動支出):
    募款相關支出金額 $0元
支出
項目
金額
備註
伙食費
$9874元
 
活動費
$10368元
音響、舞台帆布
雜支費
$22981元
桌巾、外箱、電燈裝飾
文具費
$1712 元
 
運輸費
$10137元
 
社團法人宜蘭縣築夢家庭關懷協會
$39668元
(扣除必要支出後30%)
東飛雁發展協會
$26446元
(扣除必要支出後20%)
社團法人宜蘭縣維風弦樂團協會
$13223元
(扣除必要支出後10%)
 
合計
$134409元
 
淨收入$187300元-支出$134409元 =募得款 $52891 元
淨收入
項目
金額
備註
募款收入
$187300元
 
利息收入
$  0  元
 
支出
$134409元
 
 
 
 
合計
$52828元
 
 
  • 公開徵信辦理情形(網址及網頁截圖)
   社團法人宜蘭縣盲人福利協進會 – 全新的繁體中文 WordPress 網站《多站網路《simpleyilan.com》的網站》
註:勸募活動與財務使用期間不同者,分段完成公益勸募條例第18條及20條所規定之備查。首先,請於勸募活動結束後30天內先將此表連同捐贈人資料,一起送本府備查,最後,財務使用期間結束後30天內,另填寫募得款收支及使用情形報告書,並函送成果報告、結案支出明細表、專戶活動及財務使用期間帳目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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